广东约540亿元投建充电设施 2020年充电站达1490座

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全省充电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约540亿元,预计可拉动动力电池产值约420亿元、电动汽车产值约2200亿元。全省电动汽车每年充电电量超过120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超过3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140万吨。

广东约540亿元投建充电设施 2020年充电站达1490座

11月2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为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分别印发了上述两个文件,明确了全省“十三五”期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珠三角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

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区域差别”的配置原则,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包括:公交车充电站590座、出租车充电站170座、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站300座、公共充电站330座、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城际快充站10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包括:公共机构专用充电桩约7万个、公共充电桩约8万个,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约20万个),满足全省约41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实现电动汽车“走遍珠三角,通达各地市”。充电设施基本覆盖珠三角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0.9千米;粤东西北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将实现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充电网络通过城际快速充电站从珠三角地区辐射至粤东西北地区,形成高速公路“一纵一横两辐射”充电干线。

全省充电设施建设总投资约540亿元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体系建设和探索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三大方面重点任务。还提出要在简化审批手续、加大用地支持、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并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分工,将“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任务逐年量化分解到各地市。

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全省充电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约540亿元,预计可拉动动力电池产值约420亿元、电动汽车产值约2200亿元。全省电动汽车每年充电电量超过120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超过31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140万吨。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涵盖了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的全过程,针对当前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化的措施,对市场主体和各级管理机构提供明确指引,促进充电设施规范化管理、建设和运营,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会上, 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陈晔代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员单位宣读了倡议书。新闻发布会上还举行了广东电网公司与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交站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协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和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共同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交站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我省城际快速充电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