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地建桩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钱景”可观 乱象已现(2)

财大气粗的土豪企业长袖善舞,豪气干云,先人一着,强力布局二三线城市充电设施;“屌丝”企业(含新创企业)立足本地,小范围布局,攻下小区物业

财大气粗的土豪企业长袖善舞,豪气干云,先人一着,强力布局二三线城市充电设施;“屌丝”企业(含新创企业)立足本地,小范围布局,攻下小区物业,得一隅谋变。

不管是土豪还是屌丝,都在憧憬着未来。在他们的脑海里未来应该是这样:满大街跑的都是电动汽车,停车场、小区车库也都停满了电动汽车,并且都在用其事先建设的充电桩充电,土豪和屌丝“坐着也把钱赚了”。

当梦想照进现实,希望正躺在地上啜泣:你们这些烧油的家伙为啥挡住了我的充电桩?

现实:规模性盈利尚需时日 未来非常值得期待

梦想很美好,现实让人心碎。

据笔者了解,目前实现盈利的充电设施运营商屈指可数。虽然各种充电服务APP在推泼助澜,但对企业盈利的作用暂时还不明显。

已经建成的充电桩多数空置。由于缺乏维护,相当一部分早先建成的桩已成残破。于是寒冷的冬季多了这样一番景象:充电桩落寞地伫立着,有些已经倾斜,欲倒不倒,伴随着寒风萧萧,似乎在哽咽着自己的不幸,又像在诉说着现实的无奈和凄凉。

笔者所在之地,被称之为“中国汽车第一镇”。公司附近的停车场建有充电桩,记忆中似乎没看到过有电动汽车停在那里正儿八经地充电,每天都被燃油车占据着车位。偶尔看到一辆租赁的电动汽车停在那里,算是一个小惊喜。

电动汽车还是太少了。虽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纯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了33.2万辆,但还是太少了。少到若把这些车分配到相关城市中去,难以满足充电桩运营商的盈利渴望。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是未来的趋势。收取充电服务费是充电桩运营商的主要盈利途径之一。

目前北京、南京、青岛、济南等十余城市已经出台了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

以北京为例。自2015年6月1起,北京向用公共充电桩对电动汽车充电的车主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以今日(2016年1月27日)北京92号汽油5.67元/升的价格计算,车主充一度电需要缴纳5.67元×15%=0.85元服务费。以北汽EV200车型为例,该车型百公里耗电约为15度,充15度电的服务费约为0.85元×15=12.75元,还没有算上电费。

EV200的电池容量为30.4Kwh,续航里程约为200Km。采用快充方式,半小时充满80%,一小时充满。假设车主充电半小时,则需要缴纳的服务费用为30.4Kwh×80%×0.85元=20.67元。此意味着一根充电桩每辆车充电半小时将收取20.67元的服务费,利润非常之高!

如果未来电动汽车的保有量达到新高,充电设施运营商的“钱景”将非常可观。

抢地建桩还具另一寓意?规范发展很重要

回到现实,现在电动汽车的保有量还非常低。充电设施运营商投巨额资金在各地圈地建桩,从目前情况来看收回投资将需要一段时间。

可是,土豪企业不在乎,屌丝们也很拼。诱因为何?

除了上文提到的未来丰厚的充电服务费回报因素,以及上市企业藉此拉升股票价格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寸土寸金的一线城市,一旦拥有了土地使用权……

当一个新兴产业短期内迅速成为热门的时候,里面隐藏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这个时候,政府之手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其规范,促其发展。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市在相关法规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了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以及运营活动,该市制定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5〕1号)。2015年10月26日,深圳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细则”)。

细则对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的运营场地做了明确规定:是指用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土地。土地的类型包含两种:一种是自有土地,一种是租赁场地。对于租赁场地,租赁合同条款需明文体现“租赁土地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和“土地租期不少于3年”。

细则还要求企业申请备案时,“其建设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票据等自有资金不得低于400万元”,此举旨“为确保备案申请企业具有完成‘自备案之日起1年内建设总功率不少于8000KW充电设施’的能力”。

除此之外,细则还要求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以及不低于10名的专职技术人员。

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往往会改变初衷。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现阶段,一些企业本身就是抱着“捞一把就闪”的动机介入的,难免会出现背离初衷的做法。如何正确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产业规范发展、健康发展,深圳市的做法是非常值得借鉴、学习和推广的。

截至目前,深圳市共有23 家企业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通过了备案申请。如下表所示。

抢地建桩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乱象已现

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深圳市也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做了最大化调整,一定程度上能够确保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商的利益。2015年12月2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函称“我市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费标准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自2016年1月1日期,最高限价上调为每千瓦时1.00元(不区分车型)试行,允许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