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次!北京发文对单位内部充电设施进行补贴
今年3月,四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
作为政策的风向标,北京已开始行动。
5月20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实施《2019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对符合要求的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7kW及以下补助标准为0.4元/W,7kW以上补助标准为0.5元/W。补助范围为在2018年1月1日(含)至2019年6月30日(含)之间投运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指南》的补助范围为未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桩,这也是国内首次对单位内部充电设施进行补贴。
5月16日,北京发改委发布《关于2019年拟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公用充电桩项目的公示》,拟补助项目覆盖全市所有区域,清单包括直流桩3118个、交流桩850,共计3968个。
其实,早在2017年,北京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围绕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形成全市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建立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同年,北京开始对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场站进行建设补贴。2017年、2018年北京分别对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场站发放补助金额8012.42万元、2368.38万元。
此外,中国电动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月,充电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39.1万台;通过联盟内成员整车企业采样约83.0万辆车的车桩相随信息,其中随车配建充电设施56.2万台。累计来看,截至2019年4月,全国公共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总计保有量为95.3万台,同比增长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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