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38个地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汇总(2)
4.6万辆:深圳新能源车推广规模大
深圳市市长表示,深圳是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累计已超4.6万辆,明年深圳会把1.6万辆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电动汽车。
上海: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显示,预计到2017年本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13.1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12.1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万辆;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24.5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8万辆。
根据《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6年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与经营初具规模,服务网点超过1000个,纯电动汽车超过3000辆,充电桩超过5000个。
上海市嘉定区发布《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显示,除了国家及上海市以外,嘉定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公共服务领域等行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私人、私企购买新能源汽车分别给予4万元至1.5万元的专项补贴。
嘉定区拟规划在2016~2017年新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7000辆,在2017年底累计完成1.1万辆目标;在配套设施方面,力争两年新增66个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新增50个共享班车充电桩,新增2000个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在分时租赁方面,力争到2017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达1.5万辆规模,会员数达25万人,同步落实与之相匹配的站点和车位。
无锡:2016年进入“千辆级”城市
根据《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显示,无锡市2016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辆,2017年拟推广应用1400辆。2016年和2017年推广应用具体数量,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无锡市实际再予具体明确。
山西: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生产能力5.3万辆
《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年行动计划》显示,到2016年底,全省各类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53000辆,其中电动客车10000辆、电动码头车1000辆、电动物流车5000辆、电动工程用车2000辆、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35000辆;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河北:16年将推广35000辆新能源车
1月21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会议明确,2016年全年河北省将推广35000辆新能源标准车。
2016年河北省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471辆,折合标准车19972辆。推广纯电动物流车3330辆,折合标准车5994辆。推广应用总质量小于3.5吨的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120辆,折合标准车1680辆。推广应用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出租车1830辆,折合标准车1830辆。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专用车590辆,折合标准车885辆。
河北省工信厅发布《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显示,到2017年:形成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8万辆,其中乘用车2万辆。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5万辆以上,私人购车超过2万辆,充电设施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产业,形成50万辆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35万辆、专用车10万辆、客车5万辆,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在全省建设充电站1000座、充电桩10万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实现全覆盖。
张家口:1800辆新能源汽车 已多出目标推广量2倍
张家口市今年计划推广1800辆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此前,张家口市已推广新能源汽车1056辆,远远超过省下达推广500辆的目标任务,位列全省第三位,并积极争取到近7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用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
沈阳: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达1000辆
《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显示,到2020年,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同时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
另外,2016年沈阳市交通局将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0台。
长春:2205辆新能源汽车
日前,长春市政府下发《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的通知》,计划今年推广使用2205台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领域487台,旅游领域318台,乘用车领域500台,环卫领域500台,租赁领域200台,物流领域200台。
乌鲁木齐:新增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30%
近日,乌鲁木齐市发布《乌鲁木齐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9)》,方案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2015年至2019年,计划在乌鲁木齐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平均每年推广100辆左右。公交企业每年新增、更新的常规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新增的12米BRT车辆全部选购新能源公交车。公交企业每年应选1—2条线路应用新能源公交车。
按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2015年至2019年需配套建设充电桩125个,平均每年建设25个左右。其中,市公交集团(含市城市快速公交运营有限公司)每年建设充电桩数量不少于17个,市公交珍宝巴士公司每年建设充电桩数量不少于8个。
新疆:新增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30% 超前建设充电设施
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从2016年开始,各地州市选定3-5批试点城镇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自治区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到2020年,试点城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基本覆盖试点城镇主要公共服务场所、车辆密集区域、商住小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数量适度超前,充电站与换电站相结合、快充与慢充相结合的合理布局。
泸州:5000辆电动汽车推广目标
1月25日,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进行了公示。规划显示,2016年泸州市将完成5000辆电动汽车的推广工作,占当年全市乘用车总量的2%。2017年将推广7585辆电动汽车,到2020年推广15340辆电动汽车。
哈尔滨: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
根据《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显示,从2016年起,每年逐步提高新增或更新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务用车以及公交客车、环卫车辆等的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
青海:到2018年,完成2000辆目标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发布的《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将海西州和海东市纳入试点地区。通过三年时间,试点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以上。其中,西宁1100辆、海东500辆、海西400辆,含各类警务巡逻、观光、仓储物流等小型非公路车400辆以上;2019-2020年,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00辆以上。
贵阳:2016年推广2000辆 2020推广1.5万辆
根据国家2020年达到50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比例测算,贵阳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目标应为4.6万辆。根据贵阳市财政实力和实际发展情况,2016年新能源汽车预计推广2000辆,逐年递增,2020年推广1.5万辆。
江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00辆
3月2日,江苏省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会议。今年江苏省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00辆以上,其中客车4998辆、专用车2665辆、乘用车6337辆。
根据《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显示,武汉市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传统公交车和客运出租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工作,推进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支持力度,2016年在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辆(标准车)。
安徽:不低于1.8万辆
安徽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显示,到2017年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7万辆以上。到2017年底,在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达到4万辆以上;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以上。
据媒体报道,2016年,国家对安徽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要求是不低于35%;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要求是不低于1.8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省经信委则表示将力争全年实现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3万辆,其中省内推广1万辆,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山东聊城:新增新能源公交220辆
3月10日上午,山东聊城召开全市交通工作会议,聊城市交通局局长周文明在会上表示,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加强加气、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将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20辆,充电终端160个。
广东:到2020,新能源公交占比70% 投资600亿元
“十三五”期间,广东将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投资600亿元,新增充电站500座、充电桩30万个,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0%。
天津:到2020年各类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2万辆
根据《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2020年发展目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2万辆,在部分领域推广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3万辆,在私人消费领域实现较大规模应用,形成良好的产业带动效应。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稳步增长,保有量达到1万辆;替代燃料汽车继续扩大推广应用规模,保有量达到3.2万辆。
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达到7-8家,形成2-3家龙头企业,总产能达到30万辆,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整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
青岛: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5万辆
《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显示,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5万辆。其中,乘用车2.6万辆,客车0.7万辆,专用车0.1万辆,LNG商用车1.6万辆。动力电池年产能6亿安时。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产值300亿元。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12万辆。其中,乘用车7.5万辆,客车1.1万辆,专用车0.7万辆,LNG商用车2.7万辆。动力电池年产能17亿安时,驱动电机年产能9万套。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产值850亿元。
南通:到2017年,产销量达到2万辆
《南通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7)》显示,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万辆,产销量达到2万辆;全市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建成较为完善的配套设施网络和产业支撑体系,电动汽车实现成熟的市场应用,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南通成为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均达到国内前列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海南:到2020年,主要城市节能与清洁能源出租车和公交车占比达到100%
《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显示,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占城市公共运营车辆(出租车、公交车)比例达到80%,占全部运营车辆比例达到30%;海口、三亚等主要城市节能与清洁能源出租车和公交车占比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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