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莱特:全资子公司获2.1亿元充电桩采购合同

雪莱特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顺光电”)与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嘉旅新能源”)于10月13日在福建省漳州市签署了充电桩《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2.10亿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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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莱特(002076)10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顺光电”)与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嘉旅新能源”)于10月13日在福建省漳州市签署了充电桩《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2.10亿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6.20%。

根据合同,嘉旅新能源向富顺光电采购 FSEV-DCY15/500-A1 移动式直流充电桩2万台,每台结算单价1.05万元,合计总金额为2.10亿元,产品将在合同签订后5年内分批交货。

嘉旅新能源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经济信息咨询;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

雪莱特表示,此次合同预计将对子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嘉旅新能源产生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