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难获“准生证” 新建纯电动车准入门槛抬高(2)

而此前因“造车大计”而登上了舆论风口浪尖的乐视、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都没有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也不具备整车制造能力。

      而此前因“造车大计”而登上了舆论风口浪尖的乐视、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都没有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也不具备整车制造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准入条件虽总体要求较高,但有望在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注入新力量。从长远看,也有助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加速发展。

      牵手传统车企或许是条捷径

      要想造车,并非只凭一腔热血。在发改委的这份《规定》征求意见稿里,除了对准入企业的资质有严格要求外,《规定》还对新建企业投资项目内容设定了不少条框。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第二部分的申请企业的“基础能力”,比如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有企业研发机构,并且包括研发队伍和人员技术资历、配置等要求;另外,申请企业要具备整车正向开发能力,并提供样车整车开发过程资料、执行标准和技术状况,包括整车、各主要功能系统和关键零部件设计规范、输入、输出、设计变更等资料。

      这些硬杠杠,对于一些急于“造车”的互联网新军们而言,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指标。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的《规定》是继去年11月的意见稿发布后,第二次来自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信号,更被业内解读为电动汽车生产牌照即将发放的前兆。就当下的局势而言,提前做好了技术储备和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企业,或许就有机会拿下这张“准生证”。

      于是,过去一个月中,我们看到了多家互联网企业与传统汽车企业联姻的消息。

      3月12日,上汽集团和阿里巴巴集团共同宣布将合资设立10亿元的“互联网汽车基金”,组建合资公司,首款互联网汽车产品有望2016年上市;3月23日,北京汽车与乐视控股在香港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的首款产品将在今年4月开幕的上海车展期间正式亮相;同样是3月23日,富士康科技集团宣布与腾讯及和谐汽车共同签订《关于“互联网+智能电动车”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除了联手传统车企的互联网企业,来自浙江的万向集团也在暗中发力,也做了该做的所有准备。

      2012年8月,万向收购了美国电池制造商A123;2014年1月,万向又将美国电动汽车制造商菲斯科收入囊中,从而控制了从电池到整车的完整供应链。此外,2013年10月,万向集团子公司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已经位列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整车制造能力和整车制造设备也为万向进入电动乘用车领域创造了条件。

      低速电动车“转正”无望除非傍上大树

      一直在业界略显尴尬的低速电动车企业,在面对《规定》时,彻底歇菜。

      根据《规定》要求,生产企业须符合多项技术指标,比如“车长≤4米、座位数4位”的车型,最高车速必须超过120公里/小时。这意味着,最高时速多在50公里到70公里之间的低速电动车仍将被拒绝在纯电动乘用车大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