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缺陷汽车128.38万辆:新能源车频繁起火 监管部门出手了!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2021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WNEVC)上表示,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召回新能源缺陷汽车128.38万辆,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22.13%。
同时其透露,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火灾碰撞事故不断的现象,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增强质量缺陷调查的针对性。对于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引发的新型安全问题,探索建立了OTA备案评估制度。
早在2019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对发生起火燃烧事故的,企业应在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6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信息,48小时以内将事故详细信息,主动上报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对确实存在产品缺陷的,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向主管部门备案召回。
此外,对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引发的新型安全问题工信部也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其要求企业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
在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通知指出,生产者采用OTA方式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召回计划,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如OTA方式未能有效消除缺陷或造成新的缺陷,生产者应当再次采取召回措施。同时,当车辆在中国市场发生被入侵、远程控制等安全事故时,生产者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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