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组合拳”助推新能源汽车“快跑” 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省政府出台《政策》,政策内容共有10条,主要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加大公共领域、民用领域推广应用两大方面,打出“组合拳”。

安徽“组合拳”助推新能源汽车“快跑” 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8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为了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动能,不仅拿出“真金白银”的支持,还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关键制约因素。

聚焦现有短板精准发力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安徽省在全国具有先发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的重要产业,安徽省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合肥、芜湖两市为中心,涵盖整车制造、动力电池、电机控制以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集研发、产业化、推广应用“三位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不过,研发投入不足和消费环境不优等突出短板,制约着该产业的长足发展。

但在倡导“绿色出行”的当下,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前景趋好。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省政府出台《政策》,政策内容共有10条,主要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加大公共领域、民用领域推广应用两大方面,打出“组合拳”。

技术研发最高奖励3000万

创新是企业前行的动力,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尤为如此。对此,安徽省将实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省内企业每新主导制定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每新上1个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的新能源商用车销售达到100辆,或者新能源乘用车销售达到2000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列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行业顶尖企业入驻安徽,也将享受丰厚的奖补政策。对在安徽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用于本省项目投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装备、材料)10强企业,经认定后,每实缴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

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根据《政策》要求,新能源汽车将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内新增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2017年,合肥、芜湖(以下简称“一类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比例不低于50%。同时,一类市新增及更换的环卫、消防、机场通勤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蚌埠、滁州、马鞍山、铜陵、安庆(以下简称“二类市”)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以下简称“三类市”)不低于20%。

另外,2018年起,一类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二类市比例不低于50%,三类市比例不低于30%。在享受现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2017年至2020年进行“油改电”换购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企业、经营者,各市根据综合运营成本不高于传统燃油(燃气)车的原则,合理确定、调整出租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给予年度运营补助。

营造低成本便利化消费环境

针对市民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记者了解到,到2020年,全省预计建成各类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省内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也将同步配套充电设施,既有服务区尚未配套充电设施的,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充电设施扩建。

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汽车的号牌,也将有别于传统汽车。今年12月31日前,合肥市将启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核发试点工作,其他市于2018年6月30日前启动相关工作。

下一步,安徽省还将制定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充换电收费、停车位投放及停车费用减免等政策,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规范,方便新能源汽车的通行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