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奖补 车型推广权重减少 增强业态培育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对奖补对象、使用范围、分配方法、资金拨付程序等作进一步完善。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
据悉,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这笔奖补资金适当调减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分配权重,增加新业态培育分配因素。浙江省新一轮奖补资金将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新业态培育等4个方面进行分配,权重分别为20%、30%、40%、10%。
“十三五”时期,为推动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浙江省实施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政策,2020年底即将到期。为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启动新一轮奖补政策,新政策更加聚焦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加氢站建设与智能化改造,新增对新能源汽车创新平台建设、充电桩智能化改造、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业态培育的支持。
新一轮奖补资金更为优化灵活。之前,为提高设区市政府统抓能力,原省级奖补资金以10个设区市为单位进行分配,由设区市统筹用于支持全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将资金分解拨付到辖区有关县(市、区)。本次修订后,将资金分配对象调整为市、县(市、区),省里直接分配到县(市、区),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灵活掌握。
更多行业价值资讯浏览、分享,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爱电车网官方微信(xevcar)!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我爱电车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我爱电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电话:400-6197-660-2 邮箱:news@xevca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