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放话:5年内让500万辆电动汽车跑起来
9月2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和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介绍进一步推进城市停车场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的对话实录:
大家上午好。我上午重点向大家报告一下最近社会上普遍关注的,还有涉及千家万户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一些情况。
大家知道,9月23日上午,国务院常委会已经研究通过了《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将发布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就是要解决电动汽车充电的问题,这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防治大气污染,对方便群众出行,以及对中央强调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12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去年7月份,国办又印发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从这两份文件印发以来,我们充电基础设施也在加快发展,因为这都是相关配套。我有两个数字给大家报告一下,到去年底,我们建成的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的充电桩3.1万个,但是目前,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认识不统一、政策配套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这些问题。
总体来看,建设的速度相对滞后,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短板或者说是瓶颈之一。国务院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多次指示我们要把握国际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趋势,加快完善有关基础设施和技术标准,有效释放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我们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相关的工作措施。
下面我简要把《意见》的一些主要情况给大家作个解读。《意见》分五个部分,25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基本的原则,就是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效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也有定量的指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原来我们有一个计划是到今年年底,也就是“十二五”末要达到50万辆。
第二部分是加大建设力度,要求加强专项规划的设计和指导,这里也有具体的要求,对新建和存量都有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百分之百要建设充电设施或是预留安装的条件。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施或预留的安装条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还有一个指标,2000辆电动车必须配建一座公共的充电站,鼓励建设机械一体式的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也分别明确了用户的居住地、单位内部的停车场、公共服务领域、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城际快充网络这些不同类型的充电设施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完善服务体系,要求加快培育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建设充电智能服务的平台,建立互联互通的机制,做好配套电网的接入服务,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的模式。
更多行业价值资讯浏览、分享,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爱电车网官方微信(xevcar)!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我爱电车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我爱电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电话:400-6197-660-2 邮箱:news@xevca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