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有望正名 行业发展亟待规范(2)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学勤表示,近年来,山东省立足实际,通过市场需求拉动和政府行业企业共同推进,在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发展上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学勤表示,近年来,山东省立足实际,通过市场需求拉动和政府行业企业共同推进,在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发展上坚持由低到高,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技术路线,建立低速电动汽车产业联盟,制定自律性标准,探索出一条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的产业发展路径,山东省低速电动汽车呈现出快速发展与良好态势。

  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对该省22家主要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的最新统计,2014年山东省共生产低速电动汽车18.74万辆,同比增长50.46%,其中生产低速电动乘用车17.29万辆,同比增长52.91%。同时,山东省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山东时风、山东雷丁等4家企业共生产低速电动汽车14.36万辆,占山东省低速电动汽车总产量的76.65%。

  “低速电动汽车是电动汽车的重要分支之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坦言,当前对于低速电动汽车国内外均有需求。从国外来看,美国允许低速电动汽车在社区内运行,日本许多地铁站出口也有低速电动汽车的身影。我国目前有1亿多辆摩托车、1000多万辆农用车和1亿多辆电动自行车,如果允许低速电动汽车发展,很有可能形成年产量超千万辆、总保有上亿辆的市场规模。

  如何规范成关键

  虽然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声支持低速电动汽车发展,但并不是目前所有的低速电动汽车都支持。据付于武透露,电动汽车百人会建议国家对低速电动汽车实行产品准入从严,企业准入从宽的管理原则;建议建立国内统一的低速电动汽车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产品定义;建议在国家统一标准下,各个城市决定低速电动汽车的准入、禁行或部分准行。此外,还建议相关部门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区开展导入低速电动汽车规范管理试点。

  “我国可以借鉴美日等对低速电动汽车的分类管理经验,完善产品定义,技术标准生产许可,产品认证、行业管理。”付于武认为,可以借鉴美日的做法,在低速汽车类别中设立低速电动汽车子项,或者将其定义为纯电动四轮摩托车,归类到摩托车大概念中。

  据了解,美国早在1998年就开始对低速电动汽车实行分类管理,并在2005年、2006年两次修订相关法规和标准。而日本目前已制定了超小型交通工具普及发展规划,发布了允许低速电动汽车上路行驶的临时认证制度,放宽了部分标准要求。

  “当前优先发展市场需求量大、技术实用性强的低速电动汽车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实现低速电动汽车行业有序发展,必须选择有利于发展的路径模式和政策。政府应顺势而为,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准入条件,加快推动低速电动汽车有序发展。”魏学勤认为,生产企业要苦练内功,突破电池容量、充电速度、驱动系统匹配、整车性价比四大瓶颈。

  业内认为,在目前情况下,低速电动汽车要想真正获得政策认可,其产品必须要升级。对于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来说,其核心的问题是要按照汽车企业的规律生产汽车级的产品。同时,应从国家层面摸清低速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低速电动汽车的法规标准,支持“低速但不低质”的企业发展,尽快规范行业发展,为低速电动汽车正名,同时也为我国电动汽车产业打开一个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