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质与准入门槛厘定 新能源汽车加速扩局
似乎能听到“砰”的一声,新能源汽车制造业的大门终于打开了。
6月4日,一纸《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悄然出现在国家工信部官方网站上,宣布自2015年7月10日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可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资质的放开,打破了此前多年以来只能通过兼并重组才有希望获得的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现状。这之于此前虽有多重政策红利加身,但在准入制度上却严格受限的新能源汽车行业而言,将带来空前变化。
新政落地
与去年11月26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规定》并无太大出入,但细则上更加明确、详实。
具体内容上来看,《规定》中最重磅的条款是“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可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这意味着,今年7月10日后,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资质将大幅放开。
“此前《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等限制要求,对未来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再适用。”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
不仅如此,新规中有关“投资主体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研发基础”的相关条文也没了踪影。这也将进一步放低对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准入门槛。
不过,在崔东树看来,新政策基础门槛降低,但能力指标提高。“首先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技术上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同时需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规定》中对企业的注册地、完成研发经历和专利方面有严格要求。
与此同时,新建企业还应具备完整的样车试制条件。自行试制的同型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得少于15辆,并需满足一次充电续航里程不得低于100公里,0-50km/h加速小于5秒及最高时速大于100公里等技术指标。除此之外,这些企业还需拥有完善的销售及售后体系。规定同时明确,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但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力的汽车产品。
“新政策对于电动车的动力性要求更高了,要求最低每小时要在100公里以上,续航里程最低在100公里以上。显然,这个规定相比更早之前的‘双80’标准(最高车速每小时80公里以上,续航里程最低在80公里以上)更为严格。”汽车分析师张志勇分析。
盘活市场
在国家主管部门看来,新政策有利于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的科研生产。
当然,这一点也是十分必要的。工信部部长苗圩坦言,“传统汽车生产企业由于受思维惯性、技术路径依赖和现有资产拖累,很难有积极性发展新能源汽车。”也因如此,苗圩呼吁政府要创造鼓励竞争的环境,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进步。
而在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看来,“生产条件适当放开,能够吸引互联网企业以及一些零部件生产商进入电动车生产领域,将为这一领域带来新鲜血液,并形成鲶鱼效应,推动我国电动车产业加速发展。”
不过,新政策出台在放开束缚、盘活市场的同时,也同样堵住了另一条路。张志勇认为,从“双80”到“双100”,更高的新能源产品准入条件,无疑让一大批抱有希望能够转正获得国家认可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最终被排斥在新能源汽车正规军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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