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能源车全国各地城市补贴政策汇总(3)
甘肃:
甘肃省政府近日印发《甘肃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超前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预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原则上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在国家财政补贴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同时自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杭州:
杭州市政府官网公布《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正处于网上听证状态,该办法有效期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标准是: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这意味着纯电动客车可以获得30-50万元补贴,插电式混动(含增程式)客车可获得25万元补贴。此外,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的补助。其中,微型纯电动汽车(即微公交)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长沙:
长沙市10月23日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即日起到明年年底,对在长沙市售出并在长沙登记上牌的新能源车辆,由符合相关规定的新能源车生产厂家申请,给予相应财政补贴。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长沙市财政负担地方(省、市)配套金额的70%,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通过价格杠杆、政策性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跨过市场培育期,催熟新能源汽车应用市场。
武汉:
武汉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近日出台《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暂行)》,意味着“汉版”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炉。《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享受这一政策的车型,是被纳入国家公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广州:
10月28日,广州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市财政补贴分为车辆购置补贴及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对于车辆购置补贴,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按照地方与中央补贴1:1,且不退坡的原则实施,体现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同时,为防止对个别低价车型过度补贴的情况,办法对乘用车明确了车价60%的补贴上限。对于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综合参照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补贴标准,提出对于充电设施建设原则上可给予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补贴。此外,根据《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享受补贴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山西:
11月11日,省经信委传来消息,山西省正式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这意味着山西版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出台。为了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山西省将给予生产企业营销补助。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山西省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的生产企业,根据产品实现销售量情况,给予营销补助,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补助标准为: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2016—2017年,补助标准减半。同时,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给予配套支持。太原、晋城市要重点支持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
贵阳:
11月12日从市工信委获悉,根据《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作意见》,购买新能源客车将可获得贵阳市地方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辆10万元。获新能源汽车补助的车型包括:车长≥10米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客车。贵阳作为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此次纳入地方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还将获得每辆25万元的国家政策补贴,这意味着,贵阳本土购买单位在购买指定新能源客车时,每辆最高可获补助35万元。
重庆:
11月25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将通过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的方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在重庆市的应用,计划2013-2015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00辆。对认定的3000辆新能源汽车,将给予市级财政补贴2.67亿元。其中,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与地方1:1的比例予以补贴。此外,为进一步打开新能源汽车市场,《方案》提出将出台4项优惠政策,分别为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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