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能源车全国各地城市补贴政策汇总(4)

南海: 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南海:

  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补助对象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南海区购买并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根据《通知》,在2014年购买的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80至150公里之间的,可获得地方补助3.325万元;续航里程150公里至250公里的可获地方补助4.75万元;250公里以上的可获地方补助5.7万元;续航里程超过5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地方补助则为3.33万元。根据通知,2015年的补助将在2014年补助的基础上减少5%。

  合肥:

  12月19日,合肥市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针对新能源车辆的优惠一揽子全部出台。按照新规,合肥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纯电续驶历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含省、市两级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南昌:

  12月22日,南昌市出台《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根据《若干政策》中公布的《南昌市2014-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标准》,私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R大于等于250公里),补助4.4万元;私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R在150至250公里之间),补助3.6万元;私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R在80至150公里之间),补助2.5万元;私人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大于等于50公里),补助2.4万元。

  襄阳:

  近日,市汽车办、财政局、科技局联合出台《襄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产自襄阳本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生产厂家;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产自襄阳以外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2015年12月31日前,消费者在襄阳购买并办理登记手续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还将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补贴与襄阳补贴的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