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联会 :2016年5月新能源乘用车销2.6万增1.4倍(2)
16年电动车销量较高的是北汽E系列和和悦IEV,以及比亚迪E6,1-5月的销量在8000台左右。但月度销量的较高的是康迪系列电动车,吉利知豆也是这月开始体现销量。由于微型电动车的市场区域较广泛,因此增量潜力较大。比亚迪的秦EV的销量提升较慢,但比亚迪E54的表现较强。吉利帝豪电动车和长安逸动电动车也是两个自主品牌表现较好的轿车的电动化产品,目前的月销量也已到千台水平。
本月的上汽大通G10也有表现,体现MPV化的新需求。
插电混动车型的5月环比表现较好,因为比亚迪秦和广汽传祺、沃尔沃S60等主力车型在限购城市表现较强,但区域市场因素影响产销较大,偏高价的唐的增量相对放缓。插混的主力车型荣威550保持2000台以上水平,这也是超高的市场销量,上海插混的市场优势仍是较明显。
2.新能源车的厂家投入
新能源车的各大集团的分布相对不均衡,总体看比亚迪相对突出,而吉利的5月销量恢复主力地位。
16年国企中的北汽、长安、江淮、奇瑞、上汽等在纯电动车的份额提升明显,但随着微型电动车的增量,纯电动的市场格局逐步发生变化。
插电混动的上汽和广汽的份额在16年持续提升,比亚迪的插混的绝对垄断份额逐步缩小。
3.国产普混也进入新阶段
15年11月的卡罗拉和雷凌混动推出。这类普通混动产品不属于我们的新能源系列,但其在美国市场销量巨大,且技术复杂程度远高于纯电动,成本优势也明显。考虑到美国的普混市场远大于插混市场,中国的市场未来变化也是值得观察的。但2月的普锐斯退出也是很可惜的,毕竟是世界风向标。
16年丰田混动的总体销量在6500太水平,3-5月出现逐步减少的趋势。3-5月的卡罗拉混动表现较强,市场认可度很高,部分城市的购买仍需排队。4月的凯美瑞混动表现超强,5月的雷凌销量提升,接近2500台的新高位。
三、新能源车摇号限购状态
1.限购摇号状态
北京新能源车的申请数量是4月数据,指标为后期调整后的对应限制指标。北京的摇号购买新能源车的抢购没有推广示范意义,这是极度挤压需求下的被迫购买,北京百姓解决有没有车的问题只能靠买电动车。其他城市政策没有这样的强力,因此北京的摇号新能源抢购情况近期难以在其他城市出现。
除北京外的其他城市的限购政策下买新能源车的仍是不多,但上海的号牌相对宽松放开,。其他城市的个人购买的力度较小,加之取消限购的消息,指标变化不大……
2.牌照价格近期回稳
前期随着深圳房价暴涨,因此前几个月的个人拍牌价格偏高,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单位用户购买力不足,个人拍牌价格也出现下调趋势。1月的广州价格下降到2.5万,相对7-8月的高价下跌较多。深圳也是暴跌一半,天津和杭州也是较高点大幅下降。随着今年的房价暴涨,需求心态不稳,汽车拍牌价格增长速度很快。目前天津和杭州的牌照拍牌价格创出新高,深圳处于次新高状态,有利于新能源车的销售。尤其是深圳的牌照价格暴增到4.6万,去年5月才1.3万,拍牌的财富效应体现。
3.各地摇号买新能源车的数量不均衡上升
北京的电动车指标申请数量增长很快,而其他城市的增长较慢。2月的申请仍较多,4月的1万较少,6月达到1.6万,这也是北京不限行政策对新能源车的拉动。天津等部分城市也有增长的的潜力,毕竟新能源车的牌照不要钱,而且更多的低价新能源车还是很实惠的。
总体看,随着全国新能源车市场的补贴和优惠照顾力度超强,政策效果逐步体现。北京的限购政策深入,差异化的新能源车不限行的优惠政策对车市的新能源车购买的促进较大。
四、新能源车国家政策动态
财政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
5月12日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旨在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农村客运等五大行业调整和发展。
具体来看,此次调整将按照总量不减、存量调整、保障重点、分类处理的思路,以2014年为基数,将农村客运、
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
财政部:将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骗补核查和处理结果
5月28日,财政部发布声明,“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骗补核查,现场核查已经完成,目前处于会审阶段”。
此前,央视曝光了10家涉及骗补的企业,分别是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宏汽车有限公司、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以及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2015年12月单月产量(主要依据是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均超过全年产量的50%。
新能源汽车修订准入制度
5月24日,由工信部牵头举办的一场在北京万寿宾馆举行讨论会,主要议题就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对实施7年的《规定》进行修订,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已进入井喷期,相关问题开始凸显,对《规定》进行修订是推动行业稳健发展的重要路径。“此次《规定》修订的一个重要核心问题,就是要对电池行业进行规范。
《规定》修订版指出,装用的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要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这一要求包括企业应当建立与汽车研发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和技术管理体系;企业应配备相应的技术研发人员,其占比不小于10%或不少于100人;动力蓄电池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杜绝骗补等情况出现,《规定》修订版指出,电池企业应当建立从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厂完整的检验和可追溯体系,实施信息化数字管理,建立生产管理数据库。整车生产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对发动机、燃料电池系统、驱动电机等建立易见的、不可更换的、唯一性标识。
《规定》修订版指出,改装类汽车生产企业生产运输类新能源汽车(包括客车和载货类汽车),应获得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底盘生产企业)授权,方可从事相应新能源汽车生产。不仅如此,《规定》修订版还指出,一旦被授权企业在生产一致性方面出现问题,授权企业负有责任。而为了降低授权风险,授权企业也将更加谨慎地对待授权行为,这无疑也将降低骗补出现的几率。
更多行业价值资讯浏览、分享,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爱电车网官方微信(xevcar)!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我爱电车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我爱电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电话:400-6197-660-2 邮箱:news@xevca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