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能源车政策拧巴多 2015年市场会好吗?(2)

明确公务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 能实现吗? 7月1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委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2014年新能源车政策拧巴多  2015年市场会好吗?

  明确公务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 能实现吗? 

  7月1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委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进入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领域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30%的比例,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未来在公务车领域所占比例,相当于给新能源汽车每年300亿元的订单。然而,新能源汽车要想拿到公务车这个订单却没那么容易。暂且不提“双18”标准(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1.8升及以下排量、价格18万元以内)红线,给新能源汽带来的高压,光是当前实施的公务车改革政策就与《实施方案》的预期背道而驰。 

  当前,我国公务车正在积极推行改革政策,不仅取消了大量用车指标,更是推出交通费机制来限制公务车的数量增长。2014年开始的公务车改革,最吸引眼球的就是现行公务车的拍卖,在庞大拍卖数量带来的热闹场面吸引眼球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几乎“饱和”甚至“超负荷”的公务车市场。甚至有的地方公车拍卖遇冷,在这种情况下,新能源汽车如何挤进入这个市场呢? 

  《实施方案》还推出了考核机制,要求自2015年开始,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按年度统计汇总上一年度本省(区、市)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累计行驶里程、能耗、费用等情况,于3月31日前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局资产管理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方案强调公务用车先行推广,鼓励在更广泛领域应用,这就改变了以往号召为主、缺少具体监督落实的状况。”可是,今天,在公务车市场新增量极其有限甚至没有,几乎靠更新产生订单的现实情况下,我们真的怀疑,新能源汽车30%的采购比例真的能实现吗? 

  指导意见真的能打破地方保护吗? 

  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明确地方政府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主体,要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和目标,确保完成任务,但是不得制定地方推广目录,破除地方保护。理想很丰满,现实却仍旧骨感,破除地方保护,取消地方推广目录的要求似乎又成了空谈。 

  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发布的《指导意见》,可谓是2014年最高级别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鼓励政策,政策出台之时,有关部门还专门做了说明会,邀请媒体到场给出解读,被消费者和企业寄予厚望。政策出台之时就有声音指出,相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推广目录,取缔各个地方的推广目录。记者也了解到,工信部的确向有关业内人士就如何出台全国统一目录征求过意见,相关意见也早就上报,等待审批。甚至有传言,规定会在2014年底会出台,可是等到今天仍是水中捞月般的梦一场。 

  另一方面,在地方目录这个问题上,被推上靶场的北京和上海却是各有各的理由,听起来让人很是信服。北京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实际应用中很多消费者“不插电”,我的拒绝有理,并得到部分业内专家和企业的支持;上海说,我的地方目录可以取消,但是,在没有全国统一目录的情况下,没有地方目录,地方市场怎么推进?看来,《指导意见》的这个目标要实现起来恐怕没那么简单,我们能期待2015吗?